茂工办〔2010〕3号
关于认真做好茂名市总工会
女职工委员会换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和中央、省驻茂单位工会,市区民营企业工会:
茂名市总工会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将于2010年4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届时将换届并召开茂名市总工会第五届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次全委(扩大)会议。为做好女职工委员会换届的各项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茂名市总工会第五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人选的推荐工作。各地各单位工会要根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茂名市总工会第五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做好委员的推荐工作。委员应为县(市、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或女职工工作分管领导(限女性)、各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且本人综合素质好、热心女职工工作、群众威信高,经同级工会研究同意后,填写《茂名市总工会第五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于2010年2月28日前一式三份报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二、认真做好工会女职工工作过去五年的总结和未来五年的工作规划。各地各单位工会要认真总结过去五年工会女职工工作的主要成绩、经验和有特色的工作成果,根据新形势、新阶段女职工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提出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设想,形成文字材料(2000字左右),于2010年2月28日前报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三、认真做好五年来茂名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女职工工作先进工作者和先进女职工的评比表彰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本次拟表彰2005年至2009年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50个)、女职工工作先进工作者(30个)、先进女职工(20个)。各地各单位工会要按照《茂名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女职工工作先进工作者、先进女职工评选条件》(详见附件3)的标准和《茂名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女职工工作先进工作者、先进女职工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4)分配的名额,认真做好自荐和推荐工作,按要求填写《茂名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5)、《茂名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6)和《茂名市先进女职工推荐表》(附件7),并于2010年2月28日前一式三份报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做好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换届及五届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的筹备工作,是我市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要内容,请各地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按时上报材料和报表。
联 系 人:陈思颖
联系电话:2963302、13902510330
电子邮箱:mmsghnzw@163.com
附件:
1、《茂名市总工会第五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名额分配表》;
2、《茂名市总工会第五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3、《茂名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女职工工作先进工作者、先进女职工评选条件》;
4、《茂名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女职工工作先进工作者、先进女职工名额分配表》;
5、《茂名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6、《茂名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7、《茂名市先进女职工推荐表》
茂名市总工会办公室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工会 女职工委员会△ 换届工作△ 通知
抄报:淑芬常委、日娣常委、兰芳副主任、淑英副主席,
省总工会女职工部。
茂名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0年1月26日印发
(校对:陈思颖)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