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工办〔2010〕12号
和市总十届十二次经审委员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和中央、省驻茂单位工会,市区部分民营企业工会,市总十届委员、经审委员:
根据市总工会常委会议决定,定于2010年3月19日下午和19日上午分别召开市总工会十届七次全委会议和市总十届十二次经审委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市总十届七次全委会议
1、会议时间、地点: 2010年3月19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市总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报到,3:00时准时开会,时间半天。
2、会议内容:(1)总结2009年工会工作及部署2010年工会工作;(2)表彰2009年度工会工作先进单位;(3)代省为“创争”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奖;(4)为我市“职工书屋”示范点颁发牌匾和赠送购书款;(5)审议工作报告和换届人事安排。
3、参加(列席)会议人员:(1)市总十届委员;(2)市总十届经审委员;(3)市直和中央、省驻茂单位工会主席,(4)各县(市、区)总工会主席;(5)市区部分民营企业工会主席;(6)省“创争”活动先进单位代表和个人(由宣教部通知落实);(7)市“职工书屋”示范点单位工会主席(由宣教部通知落实);(8)市总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及文化宫主任。
二、 市总十届十二次经审委员会议
1、会议时间、地点:3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时在市总工会六楼会议室开会,时间半天。
2、会议内容:讨论市总十届经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参加人员:市总十届经审委员。
三、 有关要求
本次会议内容重要,请各有关单位工会主席高度重视,确保参加会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需向市总主要领导请假,并于3月18日(星期四)上午11:30前将与会人员名单回执传真到市总办公室。市总十届委员、经审委员由所在县(市、区)、单位工会负责通知落实到会。
联系人:梁碧筠、吕茂敏;联系电话:2963707、2963609;传真号码:2963181。
附件:1、市总十届委员、经审委员名单
2、参加(列席)市总十届七次全委及十届十二次经审委员会议人员名单回执
茂名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