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和中央、省驻茂有关单位工会:
市委、市政府定于2010年“五一”前夕,在市迎宾馆新一号室召开茂名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隆重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并表彰2009年度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茂名市“工人先锋号”,同时代全国、省总表彰全国劳模和省五一劳动奖章。为了营造气氛,根据市有关领导意见,现就做好我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宣传标语的张挂工作通知如下:
一、张挂单位和标语内容
(一)市委办公室工会、市政府办公室工会、广东新华粤石化公司工会、广东石油茂名分公司工会、市地税局工会、市公安局工会、茂名石化公司工会、茂名学院工会、市人民医院工会、农业银行茂名市分行工会、国成百货公司工会、市交运集团公司工会、市交通局工会、市检察院工会、广东移动茂名分公司工会、市工人文化宫、明湖百货有限公司工会,请以上单位在门前横挂或竖挂:热烈祝贺茂名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隆重召开!
(二)市公路局工会、市中级法院工会、人行茂名市分行工会、市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工会、茂名供电局工会、茂名石化公司俱乐部、市文广新局工会、茂名石化实华公司工会、广东众和化塑有限公司工会、市城市管理局工会、茂名电视台工会、市外经贸局工会、市中医院工会,请以上单位在门前张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或弘扬劳模精神,争当时代先锋。
(三)茂名石化公司炼油分部工会、市电信局工会、茂名日报社工会、市邮政局工会、广发行茂名市分行工会、市计生局工会、市科技局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茂名热电厂工会、市民政局工会、市水务局工会,请以上单位在门前张挂:工人伟大,劳动光荣,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二、具体要求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并于4月28日晚前将宣传标语挂出,并保留到五一假期过后。有条件的单位,可在电子显示屏上选择滚动播放以上宣传标语。各级工会可发动所属临街单位或商场在门前竖立标语牌,内容为:热烈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茂名市总工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