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
培训师资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和中央、省驻茂有关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06〕393号)的精神,做好我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减少职工伤亡事故和降低职业病发病率,为把我市建设成和谐粤西经济强市作贡献。市总决定举办一期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师资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各行业、企业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二、培训对象。1、各县(市、区)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各县(市、区)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工会主席10名。
2、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或工会劳动保护干部。
3、中央、省驻茂有关单位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干部。
三、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与参观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邀请省有关领导、专家授课,组织培训人员到外地参观学习,经考试合格发给证书。
四、培训时间、地点。2007年7月11日至2007年13日,在茂名市官山路50号大院(茂名市供电局招待所六楼教室)集中培训;7月14日至18日外出参观学习。
五、培训费用。培训班对每个学员收取培训费200元,住宿费360元,外出参观学习费等费用。所有费用由单位负责报销。
六、有关要求。1、请各单位于7月5日前,把培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市迎宾路160号)。各县(市、区)的报名及收费工作,由县(市、区)总工会经济工作部负责,同时经济工作部长带队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人员要带备身份证、彩色大一寸相片一张,于2007年7月11日上午11时前到茂名市供电局招待所大堂报到(茂名市官山路50号大院),(联系电话:2963169、2963630)。
附件:茂名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师资班培训人员报名表。
茂名市总工会办公室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