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工字〔2010〕45号
关于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
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和中央、省驻茂单位工会,市区民营企业工会:
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按照全总、省总以及市委的有关工作部署,市总工会决定于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在全市开展以“心系职工情,温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通过走访慰问、扶贫济困、权益维护、精神关怀、强化服务等方式,对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劳动模范和困难职工群体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推动和帮助广大职工群众和困难职工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积极推进“两个普遍”等工会重点工作的开展,切实在推动科学发展、帮扶困难职工群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广大职工、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中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中旬至2011年春节前。
三、覆盖对象
2011年送温暖活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广大职工群众,面向先进模范人物,面向困难职工群体。
四、主要内容
(一)摸清困难职工的底数。各级工会要深入到因后金融危机、发展方式转变、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造成困难职工人数多、困难程度大的地区和企业,以及困难职工居住比较集中的社区、工矿企业,摸清困难职工数量、致困原因和利益需求。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的困难职工档案。请市直局(公司)工会、市区民营企业工会于2011年1月20日前将本单位、本系统困难职工的《困难职工档案表》(即附件1)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二)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级工会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好对已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群体、困难企业的扶贫济困和走访慰问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努力实现“全覆盖、不遗漏”的工作目标。对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适当提高生活救助标准;对下岗失业人员中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人员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对有创业能力的失业困难职工提供自主创业指导和小额贷款,帮助他们创办中小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对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子女上学造成困难的职工家庭积极提供医疗和助学救助;积极帮助尚未实现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早日找到工作。配合党委政府解决好灾区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
(三)针对农民工开展维权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在企业自查基础上,重点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继续与建筑、铁路、交通等部门通力合作,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通过组织市和县(市、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及12351职工服务热线帮助农民工购买团体票、提供咨询等方式,努力帮助农民工解决购票难、乘车难、返乡难等问题;对于留茂过年的农民工,要积极关心他们的节日生活,通过组织看电影、联欢会、吃团圆饭等活动,让他们同茂名市民一道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家的温暖、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怀。
(四)积极开展人文关怀做好精神帮扶工作。各级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既要做好物质帮扶也要做好精神帮扶工作。要重点做好三类人群的精神帮扶工作。一是先进模范人物。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营造关心劳模、尊重劳模、学习劳模、弘扬劳模精神的社会氛围,让先进模范人物在精神上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二是新生代职工、农民工群体。各级工会要通过在帮扶中心或与新闻媒体、网站联合开设咨询电话热线、心理健康宣传栏,派出心理疏导小分队深入企业等方式,对广大职工新生代职工、农民工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专家答疑解惑等人文关怀,同时要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精神需求及诉求愿望,鼓励他们全面发展,增强他们的归属感。三是节日期间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农民工。采取送慰问到岗位、送文化到企业、送关怀到家庭,送年饭到(车间)工地等形式,把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他们心坎上,让他们安心工作、快乐工作。
(五)大力推动保障民生政策的落实。各级工会要积极宣传党委政府在就业、工资收入、医疗、社保、教育、住房等方面出台的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调查了解政策的落实情况,对于职工中应该落实而没有落实的政策问题,要积极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推动政策的尽快落实,做到应享尽享。
(六)深入开展“主题探访、主动帮扶”活动。把开展送温暖活动与我市目前正在开展的“主题探访、主动帮扶”活动结合起来,努力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七)继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积极倡导“企业帮助企业,家庭帮助家庭,职工帮助职工”的互助互济精神,号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经济条件较好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在元旦春节期间,主动深入到一些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家庭进行结对帮扶慰问,或者以捐款、捐物的形式,委托市、县(市、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发放到指定的困难职工手上。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实施。要积极争取各级党政在政策、财力、物力等各方面的支持,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宣传,继续通过社会募集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认真完成好两节送温暖的各项工作。
(二)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和管理帮扶资金,并认真进行监管。其中,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只能用于对困难职工(农民工)群体开展扶贫济困维权,并必须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同时要加强审计监督工作。
(三)各级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要做到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推进落实“两个普遍”工作方针相结合;与推动工会工作社会化、项目制运作相结合;与促进工会帮扶工作不断拓展内容、完善方式、提高水平,实现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职工群众,注意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务求实效。
(四)各级工会要认真及时做好两节送温暖总结工作。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和中央、省驻茂单位工会,市区民营企业工会于2011年1月25日(星期三)前将送温暖活动书面报告和相关统计报表报送市总工会权益部,市总工会将对全市工会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和综合评估。
联系人:林海兴
附件1:困难职工档案表(各单位务必填报);
附件2:送温暖工程统计表(各单位务必填报);
附件3: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统计表(此表只需各县市、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填报)。
茂名市总工会
主题词:工会元旦春节 送温暖△ 通知
茂名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 14 日印发
校对:陈仲伟 (共印发230份)
附件1:
困 难 职 工 档 案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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