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5日—5月1日是第18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了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宣传职业病防治法,我国将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确定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宣传活动旨在深入贯彻和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和劳动者职业健康自我防护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什么是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国职业病现状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前几十年粗放发展积累的职业病问题集中显现,职业健康工作面临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一是职业病报告病例数居高不下,2010年以来,年均报告职业病新病例2.8万例,截至2018年底,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97.5万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87.3万例,约占报告职业病病例总数的90%。由于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低和用工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实际发病人数远高于报告病例数。二是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和接害人数多。据抽样调查,约有1200万家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超过2亿劳动者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