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191.4万名,比上年净增132.0万名。
一、坚定信仰:党在我心,永远跟党走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而邪教组织则是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邪教出于卑劣的政治动机,一直把党员作为发展重点。党员一旦被邪教洗脑,就会失去政治辨别力,就会在邪教歪理邪说的鼓吹下迷失前进的方向,改变自己原有的信仰,从根本上改变政治立场。每一名党员,都应该是一个先进的代表人物,尤其是在引领社会风尚、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上应发挥积极作用。党员涉邪,其影响力更有可能误导更多群众落入邪教的泥潭,影响比非党员群众更甚。
党在我心,永远跟党走。《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共产党员必须信仰马列主义,反对唯心主义。作为党员,对党的坚定信念一刻也不能动摇,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以自身的模范实际行动时时处处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务必牢记:党员不准参与邪教
法治社会不容邪教肆虐,文明和谐的社会更容不得邪教出没,也更不允许共产党员参加邪教。从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党内法规和文件看,中国共产党对党员涉邪教问题的规定越来越明确,处理越来越严厉。
(一)党员反对邪教是政治纪律要求
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该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016年1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2017年5月27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出:党员干部不得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此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在不信教问题上绝无折扣可打、绝无变通可言。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也是党员应该坚守的最基本政治底线。
(二)党员反对邪教是党性的要求
邪教具有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特点,宣扬唯心主义、有神论,这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是根本对立。一名党员如果没有马克思主义思想信仰,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性分道扬镳。
并且,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一条中指出:“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这是党的文件对共产党员党性的高度概括。
实践表明,只有党员在改造客观世界中自觉运用党性原则规范自己的行为,克服和抵制各种迷信思想,勇于反对邪教,才能永葆党性纯洁。
(三)党员反对邪教是先进模范的要求
邪教是社会的毒瘤,宣扬“有神论”,鼓吹迷信思想,是人类的公敌。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本身要求要比一般公民具有更高政治觉悟、更高政治信仰、更强组织纪律性,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还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所以,这也要求每一名党员要在思想上筑起反邪教防线,不仅要做到自己不信、不练、不参与各种邪教活动,还要劝阻家人、朋友和周围群众不参与其中,更要勇于担当,主动与邪教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坚决斗争。
一个党员一面旗,全国有8900多万党员,也就意味着有8900多万面旗帜,只要每名共产党员积极投身反邪教工作,邪教组织就会失去生存和发展的土壤。
邪教是社会的毒瘤,人类的公敌。可见,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仅自己不能信仰邪教、参与邪教活动,而且还应该按照党的先进性要求,积极投身于反邪教工作,要带领广大群众共同筑牢反邪教防线
三、保持警醒:党员涉邪必受罚
党员涉邪不可恕,邪教渗透不可容。近年来,全国各地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并惩治了一大批涉邪违法、犯罪分子,其中不乏有共产党员。
2016年10月20日,云南大学副教授、中共党员陈某某在课堂上向听课学生宣扬“法轮功”邪教歪理邪说被开除党籍。
2016年3月,陕西省丹凤县武关镇惠家坪村监会委员、中共党员段正安因长期从事邪教活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被开除党籍。
2016年12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名43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王保兰因加入邪教“法轮功”并持续参与“法轮功”活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被开除党籍。
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把党规、党纪牢记心中,充分认清邪教害人害社会的丑恶本质,坚决与邪教划清界限,做自觉抵制邪教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