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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化州两级工会联手成功化解一宗农民工工伤争议案件
发表时间:2020-09-08 11:30:21 作者:吴庆芬 来源: 市总工会维权工作部

“谢谢工会,这半个月,我们因为这件事没少麻烦你们。你们说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我们也觉得退一步海阔天空,身体健康更为重要,我们一致同意达成和解。”工伤争议案件当事人这样说。9月6日下午,在茂名、化州两级工会多次耐心细致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签订和解协议,工地施工方即时履行义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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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9日,农民工李某某夫妇经邻村工友介绍到工地开工。5月20日,在施工过程中,李某某等两位农民工意外受伤。工地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立即将伤者送往镇卫生院检查,其中一位农民工经检查无碍便出院。李某某因伤情较重,需要住院,由工地施工方支付住院费用。5月26日,李某某在还没完全康复的情况下因特殊原因出院,在家中接受民间中医中草药医治。在此期间,李某某曾多次向工地施工方要治疗费用,工地施工方分三次共支付1万多元。但李某某的伤情一直未见好转,与工地施工方就其入院治疗和工伤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8月17日来信向茂名市总工会寻求帮助,希望能妥善解决其继续入院医治及补偿问题。市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立即将该信访件转发给化州市总工会核实处理。8月18日上午,化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宋丹青等同志亲自到事发工地调查了解。通过勘察工地现场、到卫生院询问主治医生以及查看相关病历资料等形式,核实有关情况,并尝试和双方当事人沟通,但因双方争议较大未能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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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经与李某某和工地施工方沟通,我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陈仲伟带领维权工作部、工会律师以及化州市总工会相关领导到该镇镇政府进行协调,详细听取各方意见。经过陈主任耐心细致做工作,双方当事人同意李某某继续入院治疗直至康复,但就补偿金问题双方各执一词。工会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难以达成和解,互不让步,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矛盾也越来越激烈。为了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尽快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茂名、化州两级工会领导出面积极约谈双方当事人,多次在电话中做工作,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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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茂名市总工会、化州市总工会再次牵桥搭线,为争议双方提供协商平台。上午10点,双方当事人分别从广州、湛江吴川等地来到化州市总工会。在陈仲伟主任、宋凯常务副主席的主持下,双方开始友好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对补偿金额再次发生争议,言语激烈,工地施工方不愿再谈下去。工会立即将双方分开来,带到不同的会议室分别做思想工作,释明案件事实、法律规定的补偿标准及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双方有事好商量、共商共谅、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经过将近6个小时的艰难“谈判”,在茂名市总工会和化州市总工会的见证下,李某某和工地施工方达成书面和解协议,由工地施工方即时一次性付清补偿款。

“叮,您收到一条信息”,李某某看到银行转账的信息,眼眶湿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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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达成和解了,你们两位握个手,仍然是朋友,不要因为此次事件伤了和气。”陈主任说道。

“是的,是的。”李某某和工地施工方负责人都点头,站起来,相互握个手。李某某及其家属感谢工会多次努力的协调,耐心地向他们灌输劳动法律法规,并且成功拿到了补偿款,缓解他们目前的困难。

工地施工方负责人表示,工会不偏不倚,对达成的结果比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