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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基层工会组建指南(简易版)
发表时间:2021-01-19 15:19:21 来源:茂名市总工会

一、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向上级工会上报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

二、发展会员,并做好登记(可与所在辖区总工会组织部门联系获取会员登记表,工会组织组建完成后在“粤工惠”APP电脑端使用会员批量导入功能,将会员信息导入到系统)。

三、酝酿产生工会小组,推选会员代表(会员人数100人以下,召开会员大会,不需推选会员代表)。

会员代表人数确定:

(一)要比例合理:根据《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会员100至200人的,设代表30至40人;会员201至1000人的,设代表40至60人;会员1001至5000人的,设代表60至90人;会员5001至10000人的,设代表90至130人;会员10001至50000人的,设代表130至180人;会员50001人以上的,设代表180至240人。

(二)结构科学:代表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企业单位中的一线会员代表应占会员代表总数的60%以上。

(三)产生合法:会员代表产生,一般应以分工会或工会小组为选区,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不是工会会员的职工不能当选会员代表。

四、酝酿产生工会第一届三个委员会(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选举前进行候选人公示5个工作日。

委员名额设置:

根据全总《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按会员人数,不足25人,设委员3至5人,也可以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25人至200人,设委员3至7人;201人至1000人,设委员7至15人;1001人至5000人,设委员15至21人;5001人至10000人,设委员21至29人;10001人至50000人,设委员29至37人;50001人以上,设委员37至45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7人。委员候选人名单的产生:一般都要经过推荐提名(可以党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等途径)、酝酿讨论、组织考察和正式确定这几个阶段。

五、上报建立工会组织和成立第一届委员会的请示;上报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六、待上级工会批复后进行选举。

七、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备案,选举结果与原请示不一致的上级工会进行批复。

八、后续工作,办理法人资格证、开设工会独立银行账号等。

 

说明:各基层单位行政领导不宜兼任工会正、副主席。配备工会专职干部的基层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一般也不宜兼任工会正、副主席。(企业行政负责人(含行政副职)、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外籍职工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


icon_doc.gif茂名市新成立基层工会操作指南.doc

icon_doc.gif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有关流程(新成立基层工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