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工字〔2008〕25号
关于开展全市工会
“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和中央、省驻茂单位工会,市区民营企业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大繁荣,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文化权益,根据全总和省总关于开展“职工书屋”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职工书屋”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施“职工书屋”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改善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学习条件为目的,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技知识,引导和培养职工“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职工的基本文化权益,努力营造广大职工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建设“职工书屋”,是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为广大职工提供和创造方便实用的读书场所和学习条件的重要工作。我市“职工书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全市基层工会(重点在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作和居住相对集中的基层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和重点建设项目工地等)建设100个以上“职工书屋”。
(二)具体目标。为推动我市“职工书屋”建设,市总工会决定明年在全市抓10个示范点(其中:各县(市、区)及茂名石化公司各1个,市直单位3个)。全市各级工会,要在抓好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统筹规划,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一线职工中特别是农民工工作和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职工书屋”,扎实推进我市“职工书屋”建设目标。
(三)建设标准。全总“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标准:拥有藏书3000册、报刊20种以上、电子录像制品不少于80种(张),有可上网电脑,配备1—2名工作人员从事“职工书屋”的日常管理。省“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标准:拥有藏书2000册、报刊10种以上,有可上网电脑,配备工作人员对“职工书屋”进行日常管理。茂名市“职工书屋”建设标准:拥有藏书1500册、报刊8种以上,有可上网电脑,落实工作人员对“职工书屋”进行日常管理。
三、建设原则
1、要坚持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职工的原则。要以企事单位、工业园区、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单位和重点项目工地作为“职工书屋”建设重点,以一线职工工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同时,要注意发挥工会现有文化设施包括职工之家、文化宫、俱乐部、图书室、阅览室的阵地作用。
2、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建设原则。凡被列为我市示范点的“职工书屋”,市总工会将按每间书屋5000元标准配送图书。各建点单位要根据实际,努力争取企业职工培训费、工会经费的支持。同时,要加强与文化部门、图书馆、图书发行等单位的联系与合作,不断提高书屋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3、要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除市的“职工书屋”示范点要遵循一定建设标准外,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图书角、图书室、阅览室等建设工作,在场地面积、基础设施条件和藏书量方面边建设、边使用、边完善,循序渐进,逐步提高标准,要防止一哄而上的做法。
4、建设“职工书屋”,要坚持重在利用、服务职工、提高职工素质的建设重点。要充分发挥“职工书屋”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职工综合素质的平台作用;在建设内容上,要注意购买配置“三读”书刊(即:职工愿意读、职工需要读、职工能够读),要防止只追求书数量增长的倾向,要注意购入那些通俗易懂、适用且丰富多彩的书刊。努力提高图书的使用率和借阅率。要结合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活动,丰富读书活动的形式与内容,增加书屋的功能与效率,提高职工的学识与素养。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抓好统筹规划和落实。实施“职工书屋”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职工文化建设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深化职工素质工程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切实把“职工书屋”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此,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分工一名领导负责,落实有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要于年底前制定书屋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步骤和责任人,要深入基层选点建点,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经验,推动书屋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2、落实经费和组织捐书活动。各级工会要把“职工书屋”建设资金列入年度经费预算。要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建设资金、场地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要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协调各基层单位把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等资金投入到“职工书屋”建设中来,鼓励企业捐助“职工书屋”建设,参与“职工书屋”建设对援工作。要组织好以“捐好书、献爱心”为主题的捐书助读活动,将捐赠的图书充实到“职工书屋”中来。
3、建立健全制度,加强“职工书屋”管理。上级工会负责对基层单位“职工书屋”的建设进度、建设质量和运行情况进行指导。市总工会拟每半年对市建“职工书屋”示范点进行一次命名和授牌,按建设标准进行细化、量化考核,验收合格后授予相应的牌匾(牌匾由市总统一制作)。
4、要广泛宣传发动、掀起书屋建设热潮。全市各级工会在“职工书屋”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职工书屋”的文化功能,要组织开展读书知识竞赛、读书会、读书演讲、读书节、读书论坛、星级书屋评选等丰富多样的活动,努力为职工提供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产品,引导职工“想读书、爱读书、能读书、读好书”。市总工会拟于明年适时召开一次现场观摩会、以推动我市“职工书屋”建设的健康发展。
茂名市总工会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