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工办〔2010〕39号
关于举行职工人文关怀十大行动启动仪式暨茂名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大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和中央、省驻茂有关单位工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人文关怀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在协调、引导和规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市委的要求和省总工会的工作部署,市总工会联合市司法局举行职工人文关怀十大行动启动仪式暨茂名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市总工会二楼会议室(迎宾四路160号)。
三、会议内容
(1)全市工会开展职工人文关怀十大行动启动仪式;
(2)成立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
四、与会人员
(1)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有关领导;
(2)各县(市、区)总工会分管副主席、权益保障部部长;
(3)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由市总法律援助工作部负责通知落实);
(4)市直和中央、省驻茂有关单位工会主席,包括:市委办工会、市人大机关工会、市政府办工会、市政协机关工会、市教育工会、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工会、市公路管理局工会、市卫生局工会、市国资公司工会、市茂商国资公司工会、茂名学院工会、茂名石化公司工会、茂名热电厂工会、茂名供电局工会、茂名邮政局工会、茂名电信公司工会、茂名移动公司工会、茂名联通公司工会、茂名石油分公司工会、茂名银监分局工会、人行茂名市中心支行工会、建行茂名市分行工会、工行茂名市分行工会、农行茂名市分行工会、中行茂名市分行工会、广发行茂名市分行工会、农发行茂名市分行工会、市自来水公司工会、市港口经营公司工会、市同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工会、市人民医院工会、市中医院工会、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工会、市食品集团公司工会、茂名碳素总厂工会、市明湖百货公司工会、市油城牌水泥有限公司工会、市茂港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工会、市新宏发纺织有限公司工会、茂名东江医院工会、市出租汽车公司工会、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工会、市德润石化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广东永达建筑有限公司工会、茂名国旅集团工会。
(5)市总工会各部室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于8月26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填写回执传真至市总工会办公室。传真:2963181。联系人:吕茂敏,梁碧筠,电话:2963609,2963707。
(2)请与会人员于8月27日下午2:45分前到市总工会二楼会议室报到,3:00准时开会。
附件:参加职工人文关怀十大行动启动仪式暨茂名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大会报名回执
茂名市总工会办公室
抄送:市委肖叶常委,市政府亚春市长,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