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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摘要
发表时间:2011-05-06 15:32:00 来源:茂名市总工会

文  件  摘  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

    支持工会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和送温暖活动,支持工会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劳动保护工作,支持工会举办为职工服务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工互助保障以及各种丰富职工精神生活的文化体育事业等。对那些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又有利于发挥工会优势的工作,要更多地委托给工会组织去做,不断增强工会的服务功能。

摘自(国办发[2004]90号)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从立法、执法、监督等各个环节上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各地要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积极推行职工互助合作保障。

                                            摘自(粤发[2002]9号)

 

 

《关于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问题的通知》

     建立健全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支持工会举办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解决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困难人口和部分大病患者超过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的部分医疗费用。

                                           摘自(粤发[2002]47号)

 

 

《十项民心工程》

    依法维护外来员工合法权益。要从政治上关心外来员工的成长进步,注意吸收先进分子入党、入团。要认真执行《劳动法》,健全政府主管部门、工会、雇主三方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切实保障外来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最低工资保障、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要尽快出台工资支付条例,修改工伤保险条例,认真解决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外来员工工资及工伤赔偿问题,及时排除劳资纠纷。各级工会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险,要吸收外来员工参与。

摘自(粤发[2003]13号)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协助党政解决特困职工“四难”问题的意见》

    大力发展职工互助保险,提高特困职工社会保障水平。随着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推进,省总将大力推进互助互济性质的职工互助合作保险,以提高职工的社会保障水平。今年将重点推广医疗互助保险。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职工互助保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参加职工互助保险,尤其是符合参保条件的特困职工,在年内均须纳入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的参保范围,减少因大病造成特困的情况。

摘自(粤工总[2001]26号)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为职工办十件实事的意见》

    推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帮助职工解决看病难问题。在全省广泛宣传,大力推动职工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和女职工安康保险计划。要扩大覆盖面,在争取最大限度地把国有企业职工纳入保障范围的同时,吸收外来员工参加。力争从2004年起,参加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的人数每年增加10万人,其中外来员工4万人;女职工安康保险每年增加5万人,其中外来女工2.5万人。

摘自(粤工总[2003]134号)